http://zt.9998.TV/2011/2011qgtjh/ 2010-12-08 阅读数:1339
为了维护2011年春季糖酒商品交易会(简称糖酒会)展区秩序,给参展参会客商提供良好的商品展示和交易环境,按照《糖酒商品交易会章程》和《成都市人民关于进一步规范2011年春季糖酒商品交易会秩序的通告》的要求,结合实际,定本届糖酒会展区管理办法如下:
一、展区设置
(一)、本届糖酒会将严格按“统一布展、集中交易”的办法进行。有关糖酒会展区规划、展位安排、广告宣传以及交易秩序等事宜,由糖酒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和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办理有关事宜。
二、时间安排
布展:2011年3月22日--24日,24日16:00布展结束(其中:3月24日只能摆放展品,停止搭建、装修展位)
开幕仪式:2011年3月25日上午9:00
展 期:2011年3月25日--28日
撤 展:2011年3月28日下午14:00以后
总结会:2011年3月29日上午10:00
三、参展范围及办法
(一)、范围:凡从事糖业及其制品、酒类、各类饮料和粮酿制品以及各类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加工机械的销售或生产企业均可报名参展。严禁不符的企业及产品入场参展。
(二)、参展办法:
1、凡符合参展范围的销售或生产单位凭营业执照、生产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在申购展位时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签订展位合同(国外企业及进口产品参展,除前述相关证件外,参展参会单位还须自行办理好与进口展品相关的手续)。
2、展位销售后,一律不退换,领取《展位证》后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3、参展企业须严格按照《展位证》上所规定的面积设计布展,不得更改展位规格,不得拆分或合并展位,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参展单位须于布展日期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糖酒会展区组,经展区组和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展位证上须正确填写参展企业名称,否则无效。参展企业凭《展位证》以及与《展位证》上企业名称相对应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现场报到,办理相关入场布展参展手续。对于不能提供相应手续的单位,糖酒会有权拒绝其入场参展,并有权对已办入场手续的不符规定的单位作出清理出场的处理。
5、葡萄酒、烈酒、进口食品展区限定为国内外葡萄酒和进口烈性酒及进口食品的生产、销售企业。
6、参加食品机械类的企业请与本届糖酒会指定的组团单位联系参展事宜,并在糖酒会划定的食品机械专区设展。除主办单位指定的机械专区内外,任何企业、个人一律不得组织、转让其他展区的展位给机械企业;违反此规定者,大会有权取消展位,所交展位费用及金不予退还。
7、主办单位指定四川西南食品包装机械有限公司、陕西省糖酒副食流通协会和辽宁深港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为食品机械展区招展组团单位,并同意四川西南食品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为该展区的运输,布撤展指定服务商。
四、布展办证守则及程序
1、布展守则
(1)室内净地展位高度不能超过6米,室外净地展位高度不能超过5米,特殊原因需超过限高的,必须向展区组提出申请,在条件许可时,办理审批手续,并按广告发布标准收费。
简特展位和标准展位若改为特装,必须向展区组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实施,高度不能超过4.5米,并纳入室内净地展位的管理规范。
(2)在规定的布展时间内,参展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凭《展位证》申购《布撤展证》,凭《布撤展证》入场,一人一证。原则上每5平方米可申购一个证,每证收费¥10元。
(3)布展期间,仅凭《布撤展证》入场布展,《代表证》、《参展证》、《参观证》、《参观券》无效。
(4)布展时,对号定位布展,不准挪位和超越范围,逾期不到会或会期更换展位者,所订展位按空位对待,不退费用。
(5)禁止不符合糖酒会规定的参展范围的展品入场布展;禁止假冒伪劣及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展品入场;禁止危险品或其他导致不因素的展品入场。若违反此规定,糖酒会有权要求无条件撤除,一切后果由参展单位自负。
(6)净地展位特装时,参展单位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搭建施工单位进行展位设计、特装和用电施工、搭建,所有图纸和方案应提交大会进行确认,并签订施工、消防责任书,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7)室外展区的参展单位在净地展位特装搭建时应考虑天气因素,严格做好抗风防雨工作,并承担相应质量责任及连带责任。
(8)布展现场,不允许初期制作,只允许拼接组装和装饰。因装修装饰工程量大,所需时间较长的单位,应与展区组联系,在允许的条件下可提前进场,并按规定缴纳提前进场加班费。所有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糖酒会规定的布展时间进行展位装修和展品摆放。
(9)请爱护展馆物品,不能在标准展位及配套展具上钉钉、打孔、刻画、蹬踩。展具上不能使用双面胶、单面胶和即时贴等各种胶制品。标准展位上不能倚靠和悬挂重物,未经允许不得拆除或改建标准展位。违者将按实际损失照价赔付。
(10)布展期间车辆进入展区一律按指定路线行驶〔详细情况见《2011年春季糖酒商品交易会物流运输示意图》〕,服从管理,卸完货物后,立即离场,严禁在场内停放。
(11)布展时,参展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清理各自布展施工场地,保持通道畅通。
(12)布展期间,入场布展施工单位都必须配戴企业标志并自行看管好自己的展品及展具,若有丢失后果自负。
(13)为加强管理和服务,除展位已配置外,大会将按主办单位审定标准,收取施工、清洁、消防押金,特装管理费,用电施工和计量电费等。详见具体办法。
(14)布展期内参会企业有布展需带出展场,凭《展位证》由单位授权人到各专馆现场相应服务处开具《出门条》。
五、展示交易
1、展示交易时间
从 3月25日-- 3月28日下午14:00止,每日08:30-17:00,为糖酒会展示交易时间。
2、展示交易期间出入场守则
(1)每日08:00-08:30前,所有参展单位都须有人进场到达各自展位守护,开馆期间的展品由参展参会单位自行负责。
(2)设门禁管理系统,一律凭糖酒会制发的《代表证》、《参展证》、《采访证》、《工作证》、《参观证》、《参观券》经由检录通道进入展区。
(3)观众应提前登录糖酒会官方网站(www.qgtjh.org)进行实名预登记,凭预登记信息换取相关证件入场参观;未进行网上实名预登记的观众,在交易期间凭名片和相关有效证件在现场登录处换取参观券入场。
(4)葡萄酒及烈酒馆展示交易期间,主办单位将安排重点采购商专场推介洽谈会,届时重点采购商将凭专门的证件进入该展区。重点采购商可通过会前与大会组织机构联系或登陆糖酒会官方网站www.qgtjh.org 两种方式,采取提前实名登记的办法确认身份、索取有关证件。
(5)葡萄酒及烈酒馆特设“商务活动区”,供参展参会单位举办品鉴、推广、会议等活动,使用者应于2011年2月20日之前提交申请,由糖酒会展区组统一协调安排。
(6)葡萄酒及烈酒馆有偿提供冰块、酒具、鲜花、翻译等服务。
(7)闭馆后,室内展场的所有参展参会人员都必须准时离场;展位有贵重展品的须在闭馆时由相关参展参会人员自行带离保管;对确需留人守护展位的,应到展区组办理有关手续,且只能在相应展位守护。
(8)展示交易时间内即3月25日-28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禁止展品入场,参展企业如需补充展品,须在25日、26日下午14:00-16:00到展区组办理有关手续,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补充展品的时间为申请当日的闭馆后1小时内(即17:00-18:00)进行。其余时间一概不予补充展品。
(9)参展参会人员应该自觉遵守和维护展区秩序,依次排队出入场,爱护场内公共卫生,保持场内整洁。所有车辆应遵守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规定的线路和地点行驶和停放。
(10)开展期内参会企业有小件物品带出展场,凭《展位证》由单位授权人到各专馆现场相应服务处开具《出门条》。
3、撤展
1、时间:3月28日14:00-- 3月29日全天
2、撤展程序:
(1)从3月28日14:00开始,凭《展位证》由单位授权人到各专馆现场相应服务处办理手续,撤展施工人员凭《布撤展证》入场撤展。
(2)由各专馆馆长验证核实《展位证》和有效授权人后,收回撤展对应的《展位证》,开具《出门条》,留下存根。
(3)所有物品出门时凭《出门条》验放,并由门卫收回《出门条》》。
(4)机械展区的撤展由相应组展单位和糖酒会指定的机械展区运输服务商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由指定的通道撤展。由展区组负责监管。
3、撤展守则:
(1)撤展时须服从大会统一安排,从28日14:00撤展开始后为确保,停止一切展示交易。
(2)撤展时,参展单位先须清点好所属物品,自行打包、自行看管,若有遗失自行负责。在所有应撤除物品清理完毕后,可按程序申办撤展出门手续。
(3)《出门条》一经参展商签字确认将视为该参展商展品已完成交接手续,若未及时带出造成遗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
(4)3月28日不撤展的参展单位要向所在的各馆长申报,并须在展位上自行留人看守直至本展位开始撤展,若因未及时撤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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