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牌啤酒是世界知名品牌。自然人马某某申请了“导虎MISSILETIGER”商标,使用于啤酒等商品上。
中国商标网显示,自然人马某某于2020年10月9日申请注册第50240851号“导虎MISSILETIGER”商标,使用于第32类商品上,包括:啤酒;制啤酒用麦芽汁;无酒精果汁饮料;乳清饮料;水(饮料);碳酸水;能量饮料;豆类饮料;制作饮料用无酒精配料;植物饮料。
据了解,第50240851号“导虎MISSILETIGER”商标在经初步审定公示阶段,被喜力亚太私人有限公司提起异议,认为与自己注册在先的第833216号“虎”商标、第3831659号“TIGER”商标构成近似,而这两件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2类“啤酒;烈性黑啤酒”等商品上。
中国商标网显示,自然人马某某在不同类别商品或服务上共申请注册50余件商标,其中部分商标在网络平台上售卖,包括第50240851号“导虎MISSILETIGER”商标。
专家分析认为,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部分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异议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引证商标文字,整体未形成明显有别于引证商标的其他含义,被异议商标如被核准注册易被相关公众误认为其与异议人存在特定关联,故在部分商品上双方商标已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此外,被异议人的行为缺乏实际使用商标的意图,已构成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扰乱了商标注册管理秩序。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第50240851号“导虎MISSILETIGER”商标不予注册。(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