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9998.TV/ 2020-04-07 阅读数:1173
近日,抖音上出现了一些抓人眼球又令人困惑的白酒品牌——季老之徒和季老飞天芧台酒,用着白酒专家季克良的照片,冠以季克良名号,顶着和茅台一样的外貌,曰“茅台的味道”。
从抖音用户“贵州省仁怀市耀武扬威酒业有限公司”(下称“耀武扬威酒业”)发布的短视频中可以看到,这家企业不仅有与茅台外观相似的白酒产品,甚至还有水杯、矿泉水、工作服等印上相应LOGO的配套产品。
一则视频中,简陋的车间里,几个酿酒工身穿橙色短袖,背后印着“季老之徒”字样,衣襟上的图标乍一看与贵州茅台的标志十分相似。
另一则视频中,一本厚厚的商标“合集”翻了快一分钟,里面有“季老之徒”“季老飞天芧台”“季老芧台”等多个商标信息。
是“李逵”还是“李鬼”?记者致电季克良季老,季老回复并不认识,假的。
是谁在消费季老?
相似商标的“创意”,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找不到。
据商标网显示,视频中的第31785070号“季老之徒”商标于2018年6月22日申请注册,权期限由2019年3月21日至2029年3月20日,注册申请人为王平。其于2018年12月29日申请注册的第35645974号“季老之徒”商标并未通过。
王平为上述耀武扬威酒业法人。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7日,注册资本498万元,其中持股人两人,大持股人王平持股数量95%,其余未有过多信息公布。
“季老之徒”外,王平或其公司还申请注册了“季老之徒酒”“季老芧台”“季老品鉴”“季老飞天芧台”“芧台品鉴”“季老贵宾品鉴”“季酿原浆封坛”“季老飞天苹台”等多个与季老有关的商标。
其中,“季老品鉴”商标已成功注册,“季老芧台”“季老飞天芧台”为无效商标,其余还在待实质审查阶段。此外,王平还拥有“纤台”“芡台”等已成功注册的商标。
王平告诉云酒头条,其系季克良亲传弟子,公司资质和产品资质等一切手续齐全。王平表示,敢以季克良之名命名产品,不但得到了季老的首肯,甚至产品还得到了季克良的亲笔题字。
不过,对于王平所述,季克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认识,假的”。
在商标网第33类(酒类)商标中,“季老”相似商标为38个,其中除“季老之徒”外,还有诸如“师承季老”“季老风范”“季老故事”等商标都已成功注册,共计9个,注册人皆非茅台或季克良本人。
而“飞天”的相似商标为956个,其中有4个商标的注册人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个商标的注册人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名为“飞天传奇”“飞天定制”“飞天酱酒”的商标数不胜数。
对此,云酒·酒业品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左右脑策略咨询机构总经理权图表示,“没有商标注册就上不了抖音,打飞天茅台酒违法,打季老之徒去消费季老缺德。”
名人品牌,能傍上吗?
其实,季克良或茅台被攀附早已有之,从来不缺蹭热度的行为。
例如,“季酿酒窖”商标历经数年官司,被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显示,该商标被撤销并不是因为其侵犯了“季克良”的姓名权,而是该商标将会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争议商标来源于与季克良相关的茅台酒厂,或与茅台酒厂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进而损害了茅台酒厂的商业优势所带来的利益。
而茅台被商标侵权的案例则更多,例如2019年“飞天茅台”胜诉“飞天不老酒”商标侵权案。
2017年,因认为“飞天不老酒”与“飞天茅台酒”包装相似,侵犯商标权,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将、生产“飞天不老酒”的公司——贵州飞天不老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全顺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网售平台诉至法院,索赔经济损失等共计310万余元。2019年3月,该案宣布终审判决结果,被告公司须向原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0万元。
为此,茅五洋等名酒企不得不注册保护性商标,以拒绝被山寨。例如茅台注册的“芳合”“芽合”“茅状元”等商标;五粮液注册的“五俩液”“五浪液”等商标。
要说蹭热度的商标,令人记忆犹新的莫过于姆巴佩的名字曾一天内被申请注册商标58次,这位在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上一举成名的球星,6天内国家商标总局收到了137份相关商标的注册申请。
不过,这些攀附、仿冒的商标真的能通过注册申请吗?成功注册后又能经得起法律审视吗?
疫情期间,有人将“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李文亮”等名称申请商标注册,国家商标总局都未予以通过,甚至还有人申请“钟南山壮功酒”商标,由此受到社会舆论的关注和谴责。
就在3月份,浙江对恶意抢注“李文亮”商标的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开了罚单。这也是运用《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首次针对商标申请人开出的罚单。
可以看到,无论是行业内外,对于商标攀附、仿冒等恶意注册行为的打击力度都在不断加强,傍名人品牌的成本也越来越高。
法律条例怎么说?
疫情期间,不止浙江出现了恶意抢注“李文亮”商标的攀名情况,湖南长沙也有相应现象。
据长沙市知识产权局表示,长沙市福茶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抢注“李文亮”名字的行为,涉嫌违反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八)项的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而针对疫情商标被恶意抢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依法驳回“火神山”等63件与疫情相关具有不良影响商标的通告》,对恶意抢注行为予以警告,有关部门对涉事公司处以顶格10万元的罚款。
2019年4月新修改的《商标法》,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等条款,并就葡萄酒行业的商标“擦边球”行为对症下药,打击山寨品牌。
而在此之前,高法曾明确表示要严厉打击恶意抢注商标行为,严厉打击不诚信的商标攀附、仿冒搭车行为。
在白酒行业,由于对名酒和品牌的看重,往往使名酒品牌和其他一些品牌成为商标攀附、仿冒的重灾区,“泸酒老窖”“泸洲老窖”“汀小白”“午栏山”们不计其数。而随着法律条例的日渐完善,以及信息渠道的不断增加,类似的商标攀名行为,未来将无处遁形。(文章来源:云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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