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晚间,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55亿元,同比增长9.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12亿元,同比增长12.35%;扣非净利润127.08亿元,同比增长13.17%;基本每股收益10.04元,同比增长12.35%。
2021年前三季度,贵州茅台实现营业收入746.42亿元,同比增长11.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66亿元,同比增长10.17%;扣非净利润373.57亿元,同比增长10.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7.52亿元,同比增长46.36%;基本每股收益29.67元,同比增长10.17%。
对于现金流同比增长46.36%,贵州茅台在公告中指出,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和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其他成员单位资金增加。
2021年前三季度,茅台酒以及系列酒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49.92亿元、95.40亿元;直销渠道、批发渠道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6.85亿元、598.47亿元;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23.87亿元、21.45亿元。(作者:李军 来源:中国白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