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11人,分别为:赵晓东、刘翔宇、谢广军、张海峰、李光俊、吴培、李兴山、王连凤、朱立青、张桂卿、尹建军。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亿元整。以上授信无担保、无抵押,期限一年。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亿零捌佰万元整。以上授信无担保,无抵押,期限为一年。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拾贰亿元整。以上授信无担保,无抵押,期限为一年。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来源:啤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