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9998.TV/baojianjiuzs/ 2021-12-27 阅读数:339
露酒,终于有了自己的“身份证”!
12月23日,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发布“关于批准发布T/CBJ 9101《露酒》、T/CBJ 9102《露酒年份酒(白酒酒基)》团体标准的通告”。标准对露酒的定义、生产工艺等做出了明确系统的界定,同时,明确了露酒年份酒的定义,提出露酒年份的计算方法,要在“酒盒”证明印刷“年份”字样,并在“酒盒”侧面印刷(或贴标签)有关露酒年份酒的执行标准等。这意味着,露酒彻底从“配制酒”中剥离出来。
“填补GB/T 17204-2021《饮料酒术语和分类》新国标下露酒品类标准空白,规范露酒和露酒年份酒(白酒酒基)产品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在中国酒业协会官方公众号上,明确了T/CBJ 9101《露酒》、T/CBJ 9102《露酒年份酒(白酒酒基)》团体标准制订和实施的意义。据悉,上述标准将于2022年12月27日起实施。
从香型细分到品类细分
“露酒清晰化是一大亮点。”10月22日,在“饮料酒高质量发展论坛暨饮料酒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宣贯会”上,中国酒业协会理事长宋书玉在对GB/T 17204—2021《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国家标准解读时指出,“新国标对饮料酒分类框架由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三类调整为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和露酒四类,从标准层面突出了露酒的功能属性、风格特征和工艺特色,为露酒产业繁荣振兴奠定了基石”。
1979年,全国第三届评酒会提出了浓香型白酒(泸型白酒)、清香型白酒(汾型白酒)、酱香型白酒(茅型白酒)等定义,确立了香型划分的依据和原则。从四大香型发展到十二大香型,这一过程中,促进了生产端的风格稳定与品质提升,也在消费层面提升了大家对白酒产品的工艺、品质认知清晰化。如今,露酒相关的团体标准发布,同样是基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提升消费者对露酒的认知,正如宋书玉所说的,“让专业的更专业,让消费者更明白”。
以往,露酒属于配制酒的范畴,新标准区分了配制酒与露酒的定义。新标准中将配制酒定义为:以发酵酒、蒸馏酒、食用酒精等为酒基,加入可食用或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或复合相关规定)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饮料酒。按产品特性,配制酒分为果蔬汁型啤酒、果蔬味型啤酒、利口葡萄酒、加香葡萄酒、果酒(配制型)、调香白酒、风味威士忌、风味白兰地、风味伏特加、风味朗姆酒、金酒(配制型)、调配白兰地及其他配制酒。
在新发布的标准中,对露酒的定义是,“以黄酒、白酒为酒基,加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或特定食品原辅料或复合相关规定的物质,经浸提和(或)复蒸馏等工艺或直接加入从食品中提取的特定成分制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品添加剂,具有特定风格的饮料酒。”(注:1、酒基不包括调香白酒;2、酒基中可加入少量以粮谷为原料制成的其他发酵酒。)
如何区分露酒与配制酒?在酒基上,露酒以黄酒、白酒(不包括调香白酒)为酒基;配制酒以发酵酒、蒸馏酒、食用酒精为酒基,在原辅料选用上,露酒的原辅料是“药食两用、特定原辅料、符合相关规定”,配制酒的原辅料则为“可食用、食品添加剂”;在工艺上,露酒采用“浸提、复蒸馏”等工艺,配制酒则是“调配、再加工”;在食品添加剂使用上,露酒未提及(原则上,不鼓励使用),配制酒则明确“可添加食品添加剂。”
露酒,我国特有的酒种!
多位业内专家均指出,好酒的标准很简单,就是“好喝”,能带来感官上的愉悦体验,饮后舒适,不头疼、不辣喉等。在品类多元化、选择多元化的今天,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郭新光指出,“专家评定的好酒,是否是消费者认为的好酒?这需要我们从标准认定、消费沟通层面,进一步贴近市场、贴近消费者。”
新标准的发布,露酒将在品质表达与提升上更进一步,在食品安 全层面,统一规范和引导露酒行业健康发展;在质量安 全层面,从原料选择到工艺路线调整为“全产业链”的安 全。
酒是陈的香。年份酒是时光的积淀,是长期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持久的投入,年份酒的魅力在于,在时光的加持下,可以惊艳味蕾。在T/CBJ 9102《露酒年份酒(白酒酒基)》团体标准中,明确了露酒年份酒的定义,并提出,露酒年份酒是以“白酒年份酒为基酒”,露酒年份是以“露酒基酒的储存加权时间,以年纪、具体指年份包含基酒年份、基酒浸提年份和(或)提取后贮存年份加权总和。”
相关统计显示,目前,我国露酒的市场总量约为500亿元,预计2030年,露酒市场规模将达到2000亿元。露酒年份酒定义等的提出,给了消费者一个明明白白消费的理由,也让这个千亿级的品类,有了更高质量发展的话语权。(来源:华夏酒报 ,作者记者 苗倩)
您留言,我回电!帮您快速找到您想了解的产品!
提示:留言后企业会在24小时内与您联系!
温馨提醒:本网站属于信息交流平台,倡导诚信合作、互惠共赢!为了保证您的利益,建议经销商朋友与厂家合作前,认真考察该公司资质诚信及综合实力,以免造成损失!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无意中侵犯了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来信或来电告之,本网站将第一时间做出处理,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